據介紹,《暫行辦法》主要規范海上風電場建設、運維期間的水上交通管理行為。全文共24條,明確和細化了海上風電場人員、船舶、管理及海事監管等方面標準和要求,規范海上風電場建設、運維期間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行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自12月1日起,連云港海事局轄區海上風電場進行施工運維作業及與水上通航安全有關的船舶、人員及單位應當遵守辦法的各項規定。
記者從連云港海事局獲悉,《連云港海事局海上風電海事監管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已于日前印發,自12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內首個專門針對海上風電海事監管的規范性文件,填補了海上風電海事監管方面的制度和標準空白。